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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保险经理与国企高管的权钱交易案件,揭示了保险从业人员通过"拉存款"名义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业乱象。石家庄市城投集团原总经理白某强利用职务便利,为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弓某刚完成银行存款业绩提供帮助,弓某刚从中获利602.9万元,并向白某强行贿997.6万元。这一案件不仅涉及刑事犯罪,更暴露了金融行业在跨领域监管和内控机制上的深层漏洞。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利益链条2020年至2022年间,白某强在分管城投集团财务工作期间,通过其女儿与弓某刚对接,将集团资金"定向"存入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廊坊银行等三家银行,其中廊坊银行账户存款峰值达6亿元。弓某刚作为中介,以帮助银行完成存款指标为由,从相关企业获取好处费共计1637.5万元,其中:个人截留:602.9万元(占比36.8%)行贿白某强父女:997.6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交付)银行内部人员分成:36.96万元白某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追缴。弓某刚虽未在判决书中明确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及行业监管规定,其行为已涉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及非法经营罪。 二、法律定性与风险分析1. 白某强的受贿罪 作为国有公司高管,白某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997.6万元),构成受贿罪。法院鉴于其自首、退缴部分赃款等情节,从轻处罚。2. 弓某刚的多重违法性 行贿罪: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触犯《刑法》第389条。 挪用资金罪:作为保险公司员工,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用于拉存款,可能构成此罪(《刑法》第272条)。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中介活动,违反《保险法》及《商业银行法》关于禁止高息揽储的规定。3.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规责任 - 银行默许第三方中介拉存款,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不得账外经营"的规定,可能面临监管处罚。 - 保险公司未有效管控员工行为,违反《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可能被责令整改、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 三、行业影响与监管启示1. 暴露跨行业监管盲区 银行与保险的业务协同形成利益接口,保险客户经理利用"跨领域信息差"搭建灰色链条。本案中,弓某刚通过银行返点、企业资金调配等操作,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2. 倒逼监管升级 - 2025年实施的《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将公司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纳入评级体系,对高风险机构实施分类监管。 - 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加大对"虚假材料""业务违规"等行为的打击力度,2025年上半年已开出216张罚单,罚没金额近7000万元。3. 行业合规管理痛点 - 保险公司需加强中介业务管控,禁止员工参与资金掮客活动,建立异常行为排查机制。 - 银行应杜绝"时点冲量"等激进考核,严格执行存款利率政策,防范账外经营风险。 四、典型案例与防范建议1. 类似案例对比 非法换汇案:2024年江苏某保险团队以销售境外保险为幌子,通过"对敲"方式非法换汇4亿余元,9人被判刑。 挪用赔款案:2023年安盛天平某支公司员工挪用赔款720万元,公司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被追责。2. 系统性防范措施 技术防控: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利用AI监测异常交易(如大额资金快进快出)。 制度完善: - 建立跨行业"资金掮客"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 推行"双罚制",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同时追责。 消费者警示:警惕"高息存款""内部指标"等话术,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业务真实性。 五、结语本案折射出金融行业"规模导向"考核体系的深层矛盾——银行存款指标压力、保险渠道竞争与合规管理之间的失衡。未来需通过"穿透式监管"打破信息壁垒,同时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从根源上遏制权钱交易的土壤。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选择持牌机构、核实业务资质、关注资金流向,是防范此类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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