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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规9月起实施!企业不缴少缴,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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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7 08: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新规明确,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企业不缴少缴社保,将面临严重后果,具体如下:补缴社保费用及滞纳金:企业若存在未缴、少缴社保的情况,需将欠缴部分全额补缴。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该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获得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面临行政处罚:企业不缴少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社保部门可对其处以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信用惩戒:2025年7月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少缴社保将直接降低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受损后,会影响其贷款、投标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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