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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规定大修!拟不得利用投诉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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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7 08: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8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新增8个条款,删除4个条款,修改13个条款,新规首次明确提出“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部分人员存在通过大批量购买标价瑕疵商品,继而以举报要挟、索赔牟利的行为,这挤占了真正的“消费维权资源”。而此次《办法》修订旨在规范投诉举报行为,落实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对投诉材料、不予受理的告知内容、指定鉴定检测机构、委托调解、调解期限等做了修改完善。此外,《办法》还在优化投诉举报管辖规定方面作出调整,新增规定“平台未公示其真实经营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投诉移交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推出了多项提升维权效能的创新举措,如新增“对投诉进行抽样回访”要求,完善市场监管部门的告知方式,规范重复举报的处理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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