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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证监会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T高鸿(00085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明,ST高鸿及相关人员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2015年至2023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二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该公司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中,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ST高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基于上述事实,证监会拟对ST高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付景林、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等相关当事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至750万元不等罚款。同时,拟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由于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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