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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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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10 0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保障。其核心是通过健全法律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提升法治意识,将应急管理的全流程(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1. 应对风险挑战的现实需求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城市化加速、新兴技术应用(如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突发事件的复杂性、跨界性、连锁性显著增强(如极端天气频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只有通过法治化,才能明确各主体(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的权责,避免“应急失灵”或“过度干预”。  2. 保障公民权利的制度基础     应急管理涉及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如疫情防控中的隔离措施、抢险救灾中的财产征用),法治化能通过明确“限制的边界”“补偿的标准”“救济的途径”,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3. 提升应急效能的关键支撑     法治化可规范应急流程(如信息报送、资源调配、部门协同),减少“多头指挥”“各自为政”等问题,确保应急响应高效有序。例如,通过法律明确跨区域、跨部门救援的协同机制,能快速整合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二、当前应急管理法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涵盖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应急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以下短板: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领域(如新兴风险(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巨灾应对)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同层级(国家、地方)、不同领域(如《安全生产法》与《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衔接不足,存在“冲突”或“空白”。  执法规范性不足:应急执法中存在“权责不清”(如部门间职责交叉或推诿)、“程序不规范”(如应急处置中的强制措施缺乏记录)、“标准不统一”(如不同地区对同类事故的处罚差异过大)等问题。  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应急履职的监督(如信息公开、决策合法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存在“软约束”,违法成本偏低。  法治意识待提升:部分政府部门“重行政命令、轻法律依据”;企业“重效益、轻合规”(如忽视安全生产法规);公众对自身在应急中的权利义务认知不足(如不配合应急处置、造谣传谣)。   三、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的核心路径 (一)健全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筑牢“有法可依”的基础1. 完善主干法律     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风险防控优先”原则,细化“源头预防”“监测预警”“跨区域协同”等条款;针对新兴风险(如生物安全、数据安全、极端天气)制定专项法律,填补空白。  2. 细化配套法规     针对不同领域(如自然灾害中的地震、洪水,事故灾难中的化工爆炸)制定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明确具体标准(如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不同法律的衔接(如《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协调),避免“法律冲突”。  3. 强化标准衔接     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层级配套,例如将安全生产中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实践经验上升为部门规章或国家标准。   (二)规范应急执法行为,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1. 明确权责清单     以法律形式划定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住建、交通、卫健)的应急职责,避免“九龙治水”。例如,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行业部门负责“专业处置”。  2. 规范执法程序     制定应急执法操作指南,明确应急处置中“强制措施实施”“证据收集”“信息公开”等程序(如抢险救灾中征用财产需登记、事后及时补偿);推广“说理式执法”,在紧急状态下仍保留必要的程序正义。  3. 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应急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如配备法律、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培训提升“依法处置”能力;利用科技手段(如执法记录仪、大数据监测)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全程留痕”。   (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违法必究”1. 多元监督协同     - 人大监督:定期检查应急法律实施情况(如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 司法监督:通过行政诉讼审查政府应急决策的合法性(如对“过度封控”的司法救济);     - 社会监督: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如应急违法线索平台),鼓励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如企业隐瞒安全隐患)。  2. 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作为”(如迟报瞒报突发事件)、“乱作为”(如滥用应急权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对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如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导致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四)提升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夯实法治根基1. 针对政府部门:将应急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推动“依法应急”理念落地(如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应急法治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2. 针对企业:通过“普法进企业”活动,明确企业在应急中的主体责任(如隐患排查、应急培训、物资储备),例如对化工企业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培训。  3. 针对公众:利用新媒体(短视频、直播)普及应急法律知识(如“公民有配合应急处置的义务”“编造谣言需担责”),通过案例教育(如疫情期间造谣者被处罚)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总结应急管理法治化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通过“制度完善-行为规范-监督到位-意识提升”的全链条建设,将法治理念融入应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唯有如此,才能在复杂多变的风险挑战中,实现“高效应急”与“权利保障”的平衡,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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