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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贴息”政策是指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实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以下是根据官方介绍的相关情况:政策期限:“双贴息”政策期限为一年,政策到期后将视情况研究是否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贴息对象:居民使用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贴息比例: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三分之一。 贴息金额: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照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多笔叠加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以享受贴息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来计算贴息,也可多笔叠加,加上小额消费贴息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为3000元。 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消金、兴业消金、中银消金这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贴息对象:向消费领域服务业消费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八类主要消费服务业领域。 贴息比例: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贴息金额: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时间范围:2025年3月16日到12月31日期间,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已收到贷款资金的经营主体,可享受最长1年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期限来进行贴息。享受方式: 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需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借款主体不需要进行贴息申请,只需按照正常的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以后,对经营主体已经支付的利息,一次性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对于经营主体未来需支付的利息,贷款经办银行在后续按期收取时,直接扣除对应的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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