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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业务指南(版本V3.0)》及相关附件,其中明确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对于资产管理信托,信托公司应当落实组合投资要求,不得开展实质为单一融资方提供融资的信托业务。这一规定主要影响非标信托,将从登记源头限制单一标的非标信托业务的开展,倒逼信托公司调整业务结构。长期以来,信托公司的融资类非标产品多以单一融资方为主,这种模式在风险分散上存在天然短板。新规的实施有助于推动信托业逐步摆脱对单一融资方的路径依赖,真正回归信托的本源。然而,对于非标信托的组合投资要求,信托公司虽已有预期,但仍有一些疑惑。例如,资产管理信托新规还没出,组合投资的具体要求尚不明确,如单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单一资产占比的限制是否仍沿用此前规定的不得超过25%等。此外,做纯粹的非标组合投资业务可能受区域、行业、期限匹配等因素影响,实施难度较大;而“非标+标品”的组合投资业务则主要受制于信托公司的投研能力和产品估值问题。根据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今年将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并制定《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信托业人士正密切关注相关制度发布,并期待新规早日出台,以便行业对齐新标准来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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