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诠释“法之必行” 习近平多次引用这一典故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1 15: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这句话,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提起。它出自明代张居正的奏疏,道理很朴素:立个规矩不算难,难的是让规矩真正管用,让写在纸上的条条框框,变成现实生活里谁都得遵守的铁律。

其实古人早就看明白了这一点。商鞅当年在秦国变法,一开始老百姓都不信这套新法能当真。商鞅干了件什么事?他在南门立了根木头,说谁扛到北门就赏五十金。真有人扛了,真就拿到了赏钱。这叫“徙木立信”。木头是假的,信是真的——国家要让老百姓知道,法令不是闹着玩的,说了就算,定了就办。

反过来,教训也扎堆。王安石变法那会儿,青苗法本来是想帮农民解决青黄不接的难处,结果底下人为了政绩,硬摊派、加利息,好好的政策走了样,最后搞得民怨沸腾。这说明什么?法再好,执行的人跑了偏,法就成了祸害。

“法之必行”这件事,总书记看得很透。他讲过,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如果只是挂在墙上、收在柜里,那跟没有一样。真正要让法律活起来,得靠几样东西。

得有人盯着。张居正当年搞“考成法”,就是让各级官员立军令状,一件事办没办、办到什么程度,都得有个说法,不能稀里糊涂混过去。放到今天,就是制度要闭环,责任要压实,不能光打雷不下雨。

得一碗水端平。古代有句话叫“法不阿贵”,法律要是专挑软柿子捏,那谁还拿它当回事?商鞅连太子犯法都没放过,该罚就罚。总书记也反复强调,任何人没有法外特权,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守法。这个理儿,从古传到今,没变过。

得让老百姓心里有法。法律不只是用来管人的,更是用来保护人的。这些年搞宪法日、民法典宣讲,就是把法律从庙堂送到田间地头。老百姓懂了法,才知道怎么用,才知道遇上事儿找谁说理。反过来,干部知道老百姓懂法,办事也不敢随便糊弄。

说到底,“法之必行”这四个字,考验的不是立法的手艺,而是执行的决心、制度的刚性、全社会的信仰。总书记反复引用这句话,是在提醒:法治不是做给人看的,是真刀真枪管用的。法律立起来了,接下来就看怎么让它落地生根、长出牙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xml|txt|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2-17 06:18 , Processed in 0.04557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