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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定调 烂尾楼解套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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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4 18: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7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为烂尾楼业主提供了实质性司法保障,标志着购房者权益保护进入新阶段。结合广州本地实践,这一法律调整带来的“曙光”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法律层面的突破性调整1. 购房款超级优先权的确立     《解释》明确,当商品房无法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时,业主解除购房合同后,可在房产变价款中优先于工程价款、银行抵押权等债权受偿。这一规则直接颠覆了以往“购房款债权劣后于抵押权”的司法实践,例如江苏盐城案例中,业主不仅解除购房合同,还同步解除贷款合同,开发商需全额返还首付、已还房贷并承担剩余贷款。广州政法近期披露的案例显示,某小区通过预重整程序引入共益债投资,98户业主在33天内实现交楼,正是这一优先权规则的实践体现。2.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解冻机制     若购房合同合法解除,业主可申请法院将监管账户中对应的购房款直接划拨至个人账户。这一规则直指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的行业痼疾,例如广州某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停工后,业主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成功冻结监管账户剩余资金,为后续复工提供了资金保障。3. 执行异议之诉的高效路径     业主无需等待开发商破产清算,可直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权利。例如南京鼎瑞嘉苑业主通过法院协调,33户业主在2024年6月至7月间完成退房退款,成为全国首个由官方协调集中解套的案例。广州中院则创新“预重整+重整”模式,仅用33天完成某项目重整,推动98户业主收楼。 二、广州本地的实践探索1. 司法重整与市场化盘活结合     广州法院通过预重整程序引入共益债投资,例如某项目引入4.5亿元续建资金,同时通过服务信托方案平衡债权人利益,最终实现“现金清偿+信托受益份额”的多元偿债。这种模式既保障购房者优先受偿,又避免资产贱卖导致的价值流失。2. 历史遗留项目的定向突破     针对澳洲山庄等超20年的烂尾项目,广州采取“土地置换+安置工程”策略。例如2025年5月,中建科工中标澳洲山庄南侧地块,建设1342套安置房,通过“以新换旧”逐步解决3000余户业主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还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规划用途(如儿童公园复建)等方式盘活资源。3. 业主维权的组织化路径     广州政法建议业主采取“三步行动法”:     证据固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预售资金流向,重点核查监管账户余额及挪用情况;     法律程序:联合业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     多元协商:在法院指导下参与重整程序,推动引入代建方或战略投资者续建。 三、需警惕的现实挑战1. 执行落地的区域性差异     尽管最高法规则明确,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重整程序冗长”“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例如昆明、郑州等地纾困基金实际复工率不足30%,资金被挪用偿还旧债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州虽通过司法创新取得突破,但仍需强化对开发商资金流向的穿透式监管。2. 政策配套的协同性不足     业内人士指出,单纯依靠司法救济难以根治烂尾楼问题,需同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强化房企资金链监测等长效机制。例如芜湖市2024年出台政策,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司法处置接盘烂尾项目,并简化规划调整、产权转移等手续,这种“司法+行政”联动模式值得广州借鉴。3. 业主行动的组织门槛     维权成功案例显示,业主需建立严密的组织架构(如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并签署保密协议,避免“搭便车”行为导致维权失败。广州某小区业主通过推举5名核心代表、分设法律组/财务组/外联组,最终推动重整计划全票通过,这种精细化分工模式具有参考价值。 四、业主行动建议1. 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解除合同:若楼盘停工超1年且无复工迹象,可依据《解释》第11条、第12条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赔偿利息及违约金;     执行异议: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主张对监管账户资金或烂尾楼变价款的优先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2. 善用地方资源     对接政府专班:联系广州市住建局“烂尾楼整治工作专班”或黄埔区“澳洲山庄专责小组”等机构,获取项目盘活进展及政策支持;     参与重整程序:通过债权人会议主张权利,推动引入代建方或共益债投资,例如广州某项目业主通过要求“续建资金优先用于已售楼栋”,确保自身权益顺位。3. 风险防范要点     避免断供:未经法院判决擅自停贷可能影响征信,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还款责任转移至开发商;     核查开发商状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发商是否已进入破产程序,若已破产需及时申报债权并主张优先权。 结语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为烂尾楼解套提供了“法律利剑”,而广州通过司法创新与行政协同,正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成效。对于业主而言,关键是要把握“及时行动、组织严密、程序合规”三大原则,同时关注地方政策动态(如预售资金监管细则、现房销售试点等),在法律框架内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正如广州政法案例所示,通过“预重整+共益债+代建”的组合拳,烂尾楼完全可能从“城市伤疤”变为“安居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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